❸配合参加职业培训工作调研、政策制定★◆★◆■■、课程开发、课题研究、学术交流■★★、新闻宣传等工作◆★★。
❶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填写《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推荐表》,并附相关资质、证书等材料复印件,报所在市(县■★◆★■、区)人社部门。
❹企业优秀人才(高管),应具备8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★■,新业态新职业从业年限可适当放宽◆★◆★■■。
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素养、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,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◆★◆,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◆■◆■★■。
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15版)》第三◆★★★、四★■■◆◆、五◆★◆、六大类收录的技能类职业(工种)和人社部颁布的新职业◆★◆。
省厅适时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结束无异议后◆■◆■◆◆,纳入我省职业培训师资库,并在官网公示师资信息,供企业、机构和劳动者查询使用。
❹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技术指导专家、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优秀指导教师。
❸设区市(含平潭)人社部门于5月20日前有关材料纸质或电子版(刻录成光盘)报送或邮寄至省劳动就业服务局。
❺省部级以上表彰认定的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传承人(不受年龄限制)、工匠大师■◆■、民间艺人等■★◆■★★。
将《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师资推荐表》、《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师资推荐汇总表》(加盖公章)纸质材料报送至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。
省内技工学校■★■◆■■、职业培训机构、行业协会★★、企业◆★■◆■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◆◆★◆、各行业鉴定站(所)■★■■◆★、大中专院校■★、职业院校等机构专兼职师资,以及技能大师◆◆■★、技术能手、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传承人、民间艺人等社会师资◆★■★。
❷市(县、区)人社部门对材料初审,填写《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师资推荐汇总表》★◆■★★◆,由设区市(含平潭)人社部门汇总并盖章。
❹部分省直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推荐师资◆★◆■◆,可于5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省劳动就业服务局。
❷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,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应在90分以上,并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
省人社厅建立师资库动态调整机制,适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征集工作★■◆■◆,及时对师资库进行优化,实时了解掌握师资履行职责情况,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再纳入师资库■◆■◆★★,培训师资开展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的,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。
❶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,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。
❸以上职业目录范围之外的其他职业★■◆,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、民间特色手工艺项目等。
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行业推荐,各级人社部门组织推荐的方式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报名。